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同意百度在線網絡技術(北京)有限公司成為“.BAIDU”頂級域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的批復
工信部信管函〔2018〕256號
百度在線網絡技術(北京)有限公司:
你公司關于成為“.BAIDU”頂級域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的申請材料收悉。根據《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》(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43號)有關規定,經審查,現批復如下:
一、同意你公司成為“.BAIDU”頂級域的域名注冊管理機構,負責運行、維護和管理“.BAIDU”頂級域服務器。
二、你公司應嚴格遵守《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》《通信網絡安全防護管理辦法》及相關法律法規、行政規章及行業管理的各項規定,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業管理和監督檢查,保證域名系統安全、可靠地運行,公平、合理地為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提供安全、方便的域名服務,保障服務質量,保護用戶個人信息安全,維護國家利益和用戶權益。
三、你公司應當制定并不斷完善“.BAIDU”域名注冊實施細則并向社會公開;選擇經電信管理機構批準的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合作,開展域名注冊服務活動;建立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管理機制和注冊服務代理機構備案機制,規范“.BAIDU”域名的注冊服務活動;嚴格落實域名實名注冊要求,主動接受社會、域名注冊用戶、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的監督,不斷提高域名運行、維護、管理、服務質量。
四、你公司應配置必要的網絡和通信應急設備,制定切實有效的網絡通信保障和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預案,設立、配備專職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,建立健全網絡與信息安全制度與保障措施。必要時,你公司應當服從我部的統一指揮與協調,并遵守相應的管理要求。
五、你公司應向公眾提供域名注冊信息的公共查詢服務;記錄、保存域名注冊者的身份標識信息,按要求向我部提供域名注冊信息,并配合我部的行業檢查工作。
六、你公司應當設立用戶投訴受理熱線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,及時處理用戶投訴,并整理形成用戶投訴和爭議處理情況月報,于每月15日前將上月情況書面報送我部。
七、你公司應當在每季度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上一季度的“.BAIDU”域名注冊數量、業務開展情況、安全運行情況等信息報送我部(傳真:010-66037097;電子郵件:domain@miit.gov.cn)。
八、此批復自發布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為5年。
此復。
工業和信息化部
2018年7月11日